多德-弗兰克法案实施了改革,旨在防止金融危机期间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的灾难性表现重演,而商业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则较少受到关注. 其中一些规定旨在迫使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者参与到游戏中——也就是说, 在自己的账簿上保留一部分他们出售的证券,从而保留一些与这些证券的贷款相关的信用风险. 其理念是,如果发行人自身的资产受到影响,就会有更大的动力进行尽职调查, 这些股份也向潜在的投资者发出信号:如果发行的证券未能兑现承诺,发行人也将面临亏损.
大多数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不受新规约束,因为它们的基础贷款已经符合购买这些证券的政府支持企业规定的标准. 然而,对于商业抵押贷款证券,这些规定实际上具有约束力. 但是,有什么证据表明,在这场游戏中蒙混过关很重要呢? 如果参与游戏这么重要的话, 为什么证券市场不坚持要求发行人持有足够的股份,以保护投资者自身的利益? 这是, 发行者真的需要政府监管来确保他们的商业抵押贷款设计安全,并且只向信誉良好的借款人放贷吗? 如果需要这样的监管,那么多德-弗兰克(Dodd-Frank)的抵押贷款证券改革是否精心设计?